继上虞区在全国颁发首本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后,日前,上虞发放了全国首张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凭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拿到了上虞农商银行的23万元抵押贷款。
宅基地及房屋凭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其中之一)
对于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
不少小伙伴可能还是有些陌生
先来做个小科普
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旨在促进农户、承租人对闲置农房出租、承租的积极性,提高闲置农房的出租率、承租率,从而进一步激活闲置农房,使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真正落地,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该登记权利类型分为:
1、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通过租赁形式,利用农村已经不动产登记的闲置农房,开展民宿、养老、休闲等途径进行激活,使农民增加收益,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取得农房租赁使用权。
2、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抵押。允许承租人依已登记的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设立租赁使用权抵押,用于融资抵押担保,解决闲置农房激活中翻修、装修、经营等必要的资金支持。
上虞发放全国首张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
上虞区为解决农村大量闲置农房问题,2017年在绍兴市率先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试点工作,推出闲置农房激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激活闲置农房100万平方米。
为让闲置农房真正“活”起来,上虞创新推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有效期最长20年,且凭租赁使用权证可用于融资抵押担保,以解决承租人在房屋装修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
位于丁宅乡上宅村芋艿湾的三幢农房
今年6月20日,上虞颁发了全国首本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上虞国土分局积极牵线农商银行与承租方大通市场发展公司间的贷款资金,并以租赁使用权作为抵押,颁发了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帮助承租方更大限度地发挥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价值。
“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抵押登记,可以有效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同时,解决承租人抵押融资和银行资金安全问题。”上虞国土分局负责人徐荣华表示,上虞积极探索中央乡村战略振兴和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要求,以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抵押方式办理融资,解决了农房抵押难、交易难以及租赁权可流转等问题,将有助于农民增收、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