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张扣扣的辩护律师在微博上公布该案的最新进展,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三位法医精神病学专家作出《法医精神病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认为张扣扣在作案时处于应激相关障碍状态,属于偏执性人格障碍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早在2018年2月26日,我在《中外刑事法前沿》发表《论被害人张扣扣与22年后的复仇杀人案》,对张扣扣的犯罪心理生成机制和疑似偏执型人格障碍作了阐述。现今,袁尚贤等三位法医精神病学专家作出的非正式委托鉴定意见,证实了我的分析判断有点底子。
但是,精神病的司法鉴定,至今是世界难题。人的精神(心理)机制非常复杂,精神鉴定的生化量化、规范化非常困难。刑事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公安司法机关要权衡方方面面,有时综合考虑之下,会断然拒绝辩护人的提请。根据张扣扣案的具体情况,如果我是张扣扣案的二审法官,我多半会驳回辩护人的申请。
本文且以三个名案为例,说明上述两难。
第一个是世界级名案:欣克利刺杀里根总统案。
1981年,美国青年欣克利枪击里根总统,造成里根在内的四人重伤。辩护人即提出欣克利患有狂想型精神分裂症,随后法庭主持下,多方对欣克利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心理诊断和分析。1982年4月27日,陪审团裁决欣克利无罪,法官判决欣克利入院强制治疗。
当时中国的主流媒体纷纷抨击这个“充分暴露资本主义国家司法虚伪不公的‘臭’判决”,什么欣克利的父亲是大资本家,有能力搞定陪审团和法官!这个观点根本经不起推敲:欣克利刺杀的是谁?最高领导!这个判决恰恰是美国司法独立的征表。欣克利因为追星失败,非法购买枪支,预谋刺杀竞选连任的卡特总统不遂,最后刺杀里根总统。我们不妨看一下他写给明星福斯特的信:
“我之所以铤而走险,实因迫不及待地要感动你的芳心——以牺牲我个人自由,甚至可能是生命的方式,希望能够改变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
大资本家欣克利的父亲日后成立了一个非营利性基金会,专门资助精神病的研究和鉴定。
欣克利案放在中国,有可能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吗?
第二个是发生在绍兴的名案:徐建平杀妻分尸案。
上世纪90年代,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是一家响当当的企业,董事长是妻子丁某,总经理是丈夫徐建平。女主外(营销)男主内(研发),个性上女强男弱,丁某过分强势乃至于有人认为是悍妇。徐建平有时会被妻子扇耳光。积久爆发,一天晚上徐扼杀了丁,随后分尸抛于下水道等处。
徐建平有家族精神病史,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了辩护人的精神病鉴定申请。鉴定结论(后来《刑诉法》改为“鉴定意见”)认定,徐建平因长期精神抑郁,发案时处于生理性应激状态,其病情诊断与张扣扣接近。不过,鉴定结论仍认定徐建平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个病状与结论不太吻合的鉴定结论的出笼,不能完全排除鉴定机构受到案外因素干扰的可能。其时,徐、丁两家争夺遗产,徐死与不死关系到徐、丁两人的女儿由谁监护,也就关系到遗产的归属。读初中的女儿曾经给法官写信,表达了“妈妈已死,希望保住爸爸”的心愿。
我至今认为,这个案件的处理不无缺憾。我与导师冯卫国教授合著的《故意杀人案死缓适用探讨——以“科技功臣杀妻案”为例》,发表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论文集),该文在学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引用率)。“科技功臣”指的就是徐建平,他是研发人才,仅在看守所期间就获得好几项专利成果。
第三个是陕西汉阴邱兴华故意杀人案。
2006年7月,邱兴华将陕西汉阴县铁瓦殿内的道长、道观工作人员和香客等十人杀死,其中道长熊万成的心被剖出,切成丝下锅炒熟放在一个盘子里。
邱兴华自述其作案动机为,道长摸了他老婆的屁股,这个道观淫乱无耻等等,全部是他的幻想。
邱兴华的精神异常,不用说法学界尤其是法医学界,即使普通公民都有这个怀疑。但是,法院不听社会各界的呼声,也没有同意辩护人的鉴定申请。若鉴定有病,需强制治疗,政府的负担很重,更何况被害人的报复心愿如何平复?杀了省心省事!
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邱兴华
人的精神健康比生理健康更重要,人的精神强健在建立事功的权重中也大于身体强健。但世界是不完美的,人的精神很容易或长或短或轻或重的出问题!精神有问题乃至罹患精神疾病,在人类中的占比并不小。有学者曾经认为,希特勒是疑似精神病患者。精力异常旺盛,“战斗力”超强,控制欲无二,是否也是一种精神特征?如何科学识别精神病人,以减轻他们的“肇祸”能力,不仅仅是司法精神病学、刑法学或者刑事政策的使命,实际上它作为一个综合研究治理的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去推动解决!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学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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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它作为一个综合研究治理的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去推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