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绍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800元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6.5元调整为20元。
目前,浙江省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绍兴按照第二档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绍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800元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6.5元调整为20元。
目前,浙江省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绍兴按照第二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