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解析园区发展模式与法律服务的“再升级”
园区的建立与发展在我国经济建设的各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与需求,泽大所园区工作室试以本文简析园区在不同阶段的发展模式以及园区法律服务的优化与升级。
1、传统园区模式及发展瓶颈
园区初期表现为由各地政府主导及规划,依据当地的工业产业布局,形成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企业集群。传统园区依托于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的优势。
然而,随着国内经济产业结构的不断转型升级以及市场需求的增大,传统园区粗放式、功能单一的弊端逐渐显现,已经不能满足园区高效、持续的发展需求。在此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园区也面临着各自的发展瓶颈。
【1】产业链单一、产业聚集效应不明显
从建立目的来看,传统园区的建立更多的是为了落实国家政策,增加“政府业绩”。其大都以制造加工产业为主,产业较低端且附加值低,依赖土地经营,导致实际产出的能效较低。
【2】信息化发展不完善
传统园区缺乏统一、整体和规范的网络基础设施,终而造成园区内资源的浪费,也极大降低了园内企业的效率。部分园区虽然积累了丰富的资源,但缺乏对信息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和信息共享,造成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的困难。
【3】服务功能薄弱
传统园区的建设者或经营者,大多只提供简单的物业服务,只涵盖公共领域的管理与服务,对政府、园内企业以及园区所辐射区域的经济多样化发展需求难以满足,服务功能落后且单薄,未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4】定位、发展与城市功能不协调
传统园区的定位与发展滞后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升级,造成城市发展需求与园区集聚产业的不匹配,城市与产业相分离。
2、园区转型发展新态势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相继出台与落地,传统型园区随之转型。在园区的转型过程中,多地都强调园区发展要以构建产业生态链为目标,以江浙沪地区园区的规划理念为例:
江苏省提出以“四个转变”推动产业园区“三大变革”,从注重社会价值、注重择商育商、注重创新服务、注重开放协同四个方面来引导园区转型发展。
浙江省于2014年提出“建设智慧园区,共赢城市未来”的园区发展理念,园区不仅是承担着区域经济和产业的重要聚集区,也应当是智慧城市的缩影。
上海市在园区发展上,也从原先依靠存量土地开发单一产业园的模式,向产城融合发展、土地复合利用、发展主体多元化、园区开发基金化以及园区服务集成化这五大趋势不断靠拢。
这些对未来园区发展所提出的不同理念与规划,最终都是为了摆脱传统产业园区的发展困境,将园区打造成为城市建设里的“产业生态圈”。将未来园区的发展定位为“产业生态圈”,不仅是为了摆脱传统产业园区发展受限的现状,更是为了将园区转变成基于同一个战略目的而汇聚的,能够相互交流、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链。
未来园区的规划,将不仅仅从单一园区、各自企业发展和盈利的角度出发,而是以建设产业新城为目的,能够达到区域集中、产业集合和开发集约的效果。以形成横向引导不同区域内的专业化产业集聚,纵向促进产业上下游和相关联企业协作,变单一的生产型产业园区为集生产、服务、消费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型新园区。
转型后园区的建设,将会更加注重功能性,打造具备现代化设施平台、科研型功能平台以及生活性服务平台相互并行的城市新形态。
3、以文化创意园为例的园区发展沿革变化
【1】文化创意园的数量变化及地域分布
据相关资料,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文创园区数量变化可参阅下图:
就地域分布而言,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六大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
No.1:以北京为龙头,包括京津冀的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区;
No.2:以上海为龙头,包括杭州、苏州、南京的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区;
No.3:以广州、深圳为代表的珠三角文化创意产业区;
No.4:以昆明、丽江和三亚为代表的滇海文化创意产业区;
No.5:以重庆、成都、西安为代表川陕文化创意产业区;
No.6:以武汉、长沙为代表中部文化创意产业区。
【2】文化创意园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北京798艺术区、上海8号桥等为代表的一批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园区自发聚集发展。那时的文创园,在经济发展还处于重工业的年代,并没有政府的指导与规划,甚至鲜有以建立园区为目标的资本投入,文创园的形成与发展大多是基于便宜的租金、独特的建筑风格、优越的地理环境以及艺术群体聚集等诸多因素共同催化形成的产物。
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发生重要变化,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第一、二产业带动转为主要由第二、三产业带动,文化产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政府、业界及市场主体对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给与了高度关注,在文化创意园的理论研究、政策创新和实践探索上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文化创意园早已成为支撑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聚集地和文化创意的策源地。在多元化经济发展的模式下,文化创意园的发展模式也逐渐形成了六类不同的趋势,分别是:“政策导向型”、“艺术家主导型”、“开发商主导型”、“资源依赖型”、“成本导向型”及“自主升级型”。
4、传统型园区法律服务也在顺势而变
面对传统型园区正向“产业生态圈”模式快速发展的同时,以政府、单个企业作为法律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非诉法律服务的传统服务内容将不再满足园区转型后的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都应当与园区模式的转型升级相适应。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能够在不同的领域为园区提供产业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产品是未来法律服务的重要趋势。
对于园区的经营者、入园企业甚至是园区的规划主体政府而言,通用型的法律服务正在逐渐失去吸引力,不同产业链中的主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各不相同的,即便是同一类型的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法律服务的要求也是不尽相同,更有甚者,很多企业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完全无法预见,更不可能形成明确的服务需求。因此,只有对被服务的企业和其所处的行业、发展现状有足够的了解,才能根据被服务者的需求定制出相匹配的法律服务产品。
此外,法律服务的提供者还应当对园区的转型、发展趋势有着清晰的认识,助力园区产业生态链的建设,成为城市新形态建设中所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5、进路:法商结合的园区合规产品清单
园区的建立与发展(运营)、退出均离不开政府的指导与调控,更离不开法律法规的适用。基于此,我们可以提供如下产品清单,以法律+产业为目标,以合法+合规为管理手段,助力园区的全方位升级。
园区工作室简介
园区工作室以基于同类特定行业、具备统一规划及平台化管理所形成的各类特色产业园区为服务对象,结合园区类型和产业特征,为园区经营主体及入园企业提供“法律+产业”的平台化服务、实现“合法+合规”的一体化管理。
作者:刘华英律师,高级合伙人,园区工作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