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接着在4月15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发布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其中一项便是督查“三项制度”的落实)。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其于2019年便与泽大绍兴律所达成合作意向,成为越城区范围内首家选择“律师日常驻点式法律顾问服务模式”的行政机关。
2020年1月2日,泽大绍兴所俞友根主任代表律所与越城分局邵国富局长在该局举行“生态环境法律顾问工作室”的揭牌仪式。
左: 邵国富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右:俞友根 主任
我所行政诉讼服务团队为生态环境局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日常驻点值班,参与各项法制工作。律所选派律师进行每周两次的定点值班,以便落实工作开展,时刻协助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2.行政处罚类案件合规性审查。对该局执法人员日常办理的案件关于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法律依据及事实理由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3.法律建议。对其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提出法律意见。
4.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律师为该局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根据其法律需求,进行普法知识教育,解答其所有工作人员在法律方面的问题。
当天,双方便进入工作状态,展开一系列工作。
袍江片工作人员提交法律事项
法规科工作人员提交法律事项
律师对相关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揭牌仪式上,双方对本次合作均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泽大绍兴律所也将担负起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法律顾问的各项职责,为该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收集、积极回应全区的生态环境法律服务诉求,推动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全面协助落实“三项制度”。
合影留念
从右往左依次为:俞友根律师、邵国富副局长、李成科长、蒋凌超律师、汪素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