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XXX,是社区矫正对象XXX的父亲,我们一家三口自20XX年起一直在北京工作、生活,目前已离家多年,希望XXX能在北京本地接受社区矫正,我愿意做被告人XXX的社区矫正监督保证人。并保证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和接受社区矫正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
2、随时保持与社区矫正对象的联系,及时发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
3、每月一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司法所反馈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反映。
4、定期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信息,研究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5、如果被告人(罪犯) 在进行社区矫正时不能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保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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