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大体上来说,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解决可以有两种途径,即私了(包括自行和解、调解)、公了(即诉讼)。私了解决争端的好处在于有可能时间上花费较短、易于进行。但私了其弊端在于当事人无法达到客观公正,尤其是对于受害人来说,很难获得完整的赔偿。
私了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即使达成了私了协议,对方还是不给钱,此时又该如何做呢?
一、明确对方不给钱的法律性质
私了后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是调解协议,从法律的角度只能认可其属于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或是解释处理。合同生效后,当出现对方不予履行的时候,对方构成违约。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达成私了协议,对于受害人而言,对方如不支付相应约定的赔偿金,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注意:协议非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解决途径
对方不执行私了协议后,对于受害人来说,可有两种解决途径:
1、主张违约
对方不给赔偿,明显违反私了协议的相关内容,受害人可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至于违约责任类型,可以根据之前达成协议中违约的内容进行主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按照合同法的一般性规定主张。
2、主张侵权
此时,受害人一方不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而是以原先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赔偿。但这里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因为私了的话很可能会花费受害人一方很多时间,而交通人身伤害案件是存在诉讼时效的。
不论是主张违约还是主张侵权,都需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