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降了又降,合同涉税条款如何设计

增值税降了又降,合同涉税条款如何设计

增值税降了又降,合同涉税条款如何设计

文/王艳

2019年3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退还纳税人新增留抵税额,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扣除率。有关专家表示,这是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之后,国务院快速部署、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务实之举。

泽大财税律师建议:增值税“牵一发而动全身”,在享受减税降费给企业带来的重大利好同时,在政策落地之际,企业应及时做好税负测算、整体税收安排、发票管理、价格调整、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准备,以从容应对增值税税率下调带来的变化,充分享受减税红利。从法律角度看,降税对企业原来的合同履行和未来合同的签订都会造成影响,本次降税后,企业原有的合同模板会面临变动,原来的合同是否需要重签?降税会产生哪些合同风险?

这些问题都会困扰着企业的财务人员、法务部人员以及商务谈判人员,针对这些问题,泽大财税律师从法律、财务、税务三位一体化角度提出关于合同涉税条款设计时的应对思路:

1、设置税收政策变化特别条款
增值税虽是价外税,但是与定价也存在密切关系,通常也是谈判重要考虑事项,4月1日前后签订合同中,需要就增值税税率下调事项进行明确,避免引发纠纷,当然这种民事约定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2、关注合同生效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签订合同不代表合同立即生效,同时需要关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如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交易价款或报酬应含税
从商业交易的惯例来看,交易价款应该包含税款,合同中明确交易价款为含增值税价款,可以减少交易双方围绕增值税可能发生的争议,尤其在税改频繁期间。

4、明确交易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税率(征收率)上存在差别,交易合同中应明确纳税人身份,必要时可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明确开票类型、开具日期、送达期限等内容。

5、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
取得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合规抵扣凭证或者不合规,对受票方都会造成法律和经济损失,可考虑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并就开具发票所造成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6、注意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变更的税务处理
如果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则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纳税人需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其有利,必要时,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7、价外费用的定性
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不仅包括价款,还有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建议与价款没有关联的费用可以签订独立合同,避免被课税。

8、注重三流一致,防范虚开风险
三流一致,三证统一,合同与企业的账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发票开具相匹配,使得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的三证统一。

面对频繁变动的国家税率政策,尤其是一些跨期比较长的合同,在合同涉税条款设计中,除了上述建议外,企业的交易合同对税收政策的调整要有一些前瞻性灵活规定,比如:

一是可以采用“不含税价+增值税”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降低税率调整对合同总价款的影响;

二是签署合同时应该增加一个特别涉税条款,即价税特别条款,可以在合同中这样约定: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或:本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是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应该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在此前提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合同法、税法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合同,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享受增值税率下降带来的好处。

作者:王艳 律师,公司税务筹划工作室

(0)
上一篇 2019年3月19日 下午2:44
下一篇 2019年4月10日 下午4:44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