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之父:
佟柔(1921年-1990年),男,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或“泰斗”。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
中国民法三杰
梅仲协(1900年-1971年),字祖芳,男,浙江永嘉人,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于南京国立中央大学(现南京大学)担任民法讲席,曾任中央政治学校(现政治大学)法律系主任,及台湾大学法学院民法教授,并主持台大法律研究所。
谢怀栻(1919年-2003年),男,湖北省枣阳人。毕业于中央政治大学法律系,曾任重庆地方法院推事、台湾高等法院推事、上海地方法院推事,及国立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江平(1930年—),男,浙江宁波人。毕业于燕京大学新闻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七届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95年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
台湾民法权威王泽鉴教授
王泽鉴(1938年-),台湾台北人,前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硕士,后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就读,半年后转学至慕尼黑大学,师承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于1968年获该校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长等职,现任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暨马汉宝法学讲座教授。主要著作:《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堪称经典,有“天龙八部”之称。
独立完成民法全书第一人史尚宽先生
史尚宽(1898年-1970年),字旦生,安徽桐城人,中华民国法学家,《中华民国民法典》的起草人,中国独立完成《民法全书》的第一人。十五岁留学日本,先入京都第三高等学校学习,后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士学位。1922年赴德国柏林大学继续学习法律。在德国学习两年之后,转入法国巴黎大学研究政治经济。1927年返国,历任中山、中央及政治大学教授、”立法委员”、”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委员长”、”考试院秘书长”、”国民大会代表”、”总统府国策顾问”、”考选部部长”、”司法院大法官”、”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训练所所长”等职。
梁慧星教授
梁慧星(1944年-),四川青神人,中国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王利明教授
王利明(1960年-),男,湖北仙桃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评论列表(4条)
王利明是80后?
@你爹:谢谢纠错,已修正。
“一对夫妻”是否包含再婚夫妻?
能咨@询一个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