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免费的资源,也是有力的武器

近来读到这样一段话:“法律是一种免费的资源,任何人都可以充分加以利用。同时它也是一件非常有力的武器,不会使用这种武器不仅是对资源的浪费,也会给自己带来风险。尤其是在他人掌握了这种武器时,如果自己不在法律方面加强防范力度,其后果与自我放弃权利是一样的。”(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下),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第202页)

法律,是免费的资源,也是有力的武器

在完全依法治国的社会,法律基本上接近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进可攻,退可守。无怪乎,律师的作用无可限量。我国目前,按照“四个全面”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是必须实现的。也就是说,法律这件武器将越来越有力。有一个问题要指出的是,这件武器的使用,是需要想象力的。目前还不清楚,完全了解这件武器的人,是何种感受。因为,对于任何一个个体来讲,一国的法律体系载荷过大。

对于老百姓来讲,每年花费在人情往来上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除了必要的礼尚往来,不少是为了在某个领域建立一定的基础关系,以便不时之需。其实,法律为所有领域的基础关系都设定了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有的关系开支,无非是照章办事。满足的,是心理的安慰。面向未来,老百姓要学会转移一部分人情开支到法律领域去,转为合理的律师费。当然,律师要勤勉尽职。这样,将极大地减轻负担和压力,释放自我,享受祥和。

作者:钱勇,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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