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劳荣枝,欧阳修父亲求其生
女人长的好看,即使沦为犯罪分子,也容易获得大多数人的同情。
古希腊时期有过一起著名的“弗里内审判”案。名妓弗里内因渎神被判死罪,在最高法院终审时,雄辩家希佩里德斯当着审判团的面扯下了她的长袍,用她秀美的胴体作为辩护词。古希腊对美的崇拜战胜了一切,最终弗里内被判无罪。
西方学者曾经研究得出结论,美丽的女人接受审判会得到相对较轻的量刑。这是一个在审判心理学上值得研究的问题。
我一定程度上同情劳荣枝,固然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感性成分,更多的却是理性、冷静的思考。欧阳修在《泷冈阡表》中有一段话:
汝父为吏,常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欧阳修的父亲在夜里点着蜡烛看案卷,多次停下来叹气。母亲(“吾”)问他,就说,“这是一个判了死罪的案子,我想为他求得一条生路却办不到。”母亲问,“可以为死囚找生路吗?”他说,“想为他寻求生路却无能为力,死者和我就没有遗憾了,何况寻求到生路的,正因为找到了生路,才明白不认真推求而被处死的人可能有遗恨啊。经常为死囚求生路,还不免错杀,偏偏世上总有人想置犯人于死地呢!”
这里的“失之死”(错杀),不是指死囚没犯罪,而是指可杀可不杀的杀了。欧阳修父亲作为古代的刑官,对死囚尽量给予生路,这是一种值得倡导的“慎刑”精神。我们现在是否可以学习欧阳修父亲,试着给劳荣枝找到一条生路呢?
第一,劳荣枝是否法英子的从犯甚至胁从犯?
因为法英子被击毙,劳荣枝的相应辩解在证据上有先天不足。生活现实中,被胁迫犯罪的情况是存在的。劳荣枝20岁左右时,为法英子的“男人味”所迷惑,跟错了人。当年的小姑娘,喜欢“打打杀杀”类似佐罗的男人,并不只有劳荣枝。随着年岁增长,劳荣枝应当认识到遇人不淑,并且可能想过摆脱,但摆脱不是那么容易的——法英子如果以杀害劳荣枝家人相威胁,劳荣枝就不得不一条道走到黑。事实如何,证据说话。
第二,20多年的“良民”生涯,说明劳荣枝的人身危险性降低,她基本没有再犯可能性。
1999年,在法英子去殷某家索钱时,劳荣枝伺机逃离,从此隐匿身份潜逃,打工谋生,至2019年11曰28日,在厦门某商场一层的手表专柜被抓获。目前尚未发现劳荣枝在这20多年里继续作案。在庭审中,劳荣枝说,这20多年中,她努力对身边的人好,就是想为自己赎罪。此话是否可信?
第三,劳荣枝家人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各种方式向被害人赔罪赎罪,争取被害人的有限“宽恕”,减小人民法院面对舆论的巨大压力,使得人民法院能够在法定范围内判处劳荣枝死缓,让劳荣枝成为“活教材”。
劳荣枝成为死囚,她的家人负有责任:以劳荣枝的教育背景(早年的师范生)和外表,只要家长把好关,她完全可以过上普通而幸福的生活——做个教师,嫁个一般意义上的好男人,一点不难;沦落至此,家长和其他家人不心痛和反思吗?前错已铸,家人如今应当拿出足够的诚意,想尽办法获得被害人的有限“宽恕”,成败在所不计,行动不能没有!砸锅卖铁救至亲,儒家传统伦理在其中!
克劳伦斯·丹诺说的好:我恨的是罪恶,而不是罪人。劳荣枝不属于“显可悯恕”的罪人,但在有限范围内,她似乎需要被悯恕,我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