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籍法律名家劳东燕教授主讲《刑法解释与刑事辩护》

央视主持人劳春燕是绍兴人,有一位名字相近的著名刑法学家也是绍兴人,她叫劳东燕,柯桥区兰亭镇人,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大年二十八晚上,劳老师来到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给律师和警官、检察官上了一堂精彩的大课《刑法解释与刑事辩护》

绍兴籍法律名家劳东燕教授主讲《刑法解释与刑事辩护》

劳老师从追小偷致死案引出导言“刑法理论作为辩护资源”。失主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追赶小偷,小偷在逃跑途中滑到跌死(或者慌不择路被汽车撞死),失主被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这个明显有违普通人正义感的案件,我们可以有哪些辩护进路呢?

一、失主有无过失实行行为?答案是无。

二、追赶小偷与小偷跌死有无因果关系?小偷是自我制造风险的人,失主追赶是合理的介入因素,因果关系阻断,“被害人”(小偷)应当自我答责。

三、失主是正当防卫行为。

四、失主的追赶是抓捕行为,是行使权利。

劳老师分析了传统的四要件与“新兴”的三阶层理论作为辩护资源的异同。

为何帮助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帮助正当防卫人杀人无罪?因为精神病人杀人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的,只是无责任。帮助精神病人杀人就是符合构成要件、违法、有责的。而正当防卫杀人是合法的,帮助的人自然也是合法的。

如何为未遂的教唆、帮助行为辩护?根据共犯从属性(教唆犯、帮助犯从属于正犯)论,正犯无罪,则教唆、帮助亦无罪。给要自杀的人提供毒品,被害人静脉注射死亡的,可以据此为提供毒品的人作无罪辩护。这里涉及到刑法要惩罚的是主观的恶还是客观的恶之争。误以为它物是毒品而运输的,能否追究运输毒品罪?可以从危险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行为对所要保护的法益有无危险等角度去辩护。

劳老师接着详尽指导了陆勇案的辩护进路。劳老师首先指出,陆勇案与《我不是药神》演绎的案情有很大的出入。陆勇案刑法处理的困境凸显了我国专利制度在为了公众保护的强制许可方面的徘徊不前。陆勇案可能的去罪化(无罪辩护)路径有:

一、陆勇的行为不属于“销售”(结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实践中,需要严格区分“销售”、“购买”、“买卖”等概念。

二、按假药论处的真药与真正的假药有别。

三、刑法修正案将该罪名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具体危险犯改为抽象危险犯,可以反证抽象危险的不存在。

四、结合司法解释,援引《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五、属于紧急避险事由。

六、对不购买仿制药以自救的行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结果加重犯(刑期加档),可以从行为没有侵犯公共健康这一法益作罪轻辩护(仍属于基本犯)。因为该罪名要保护的法益不仅是国家的药品管理秩序,更要保护的是公众的卫生健康安全。

劳老师讲解了刑法解释的基本方法,包括目的导向性、实质性、后果取向性。例如,抢劫银行客户资金是否“抢劫金融机构”?因为“抢劫金融机构”这一结果加重犯立法所要保护的是对于国计民生具有特殊意义的金融资产,而客户人虽然进入银行,资金仍归属自己,抢劫客户资金就是普通的抢劫罪。

劳老师又讲解了刑法中特定法条内部的协调。以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为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逃逸”与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应作不同解释,因为两者有不同的规范保护目的。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第一次交通肇事后逃逸,继发第二次交通事故,致后面的被害人死亡,属于两次犯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限于先前事故中的被害人。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不能完全按照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划分来认定。

劳老师接着讲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协调问题。数据是否属于财物?要区别刑法保护财产的物权保护、经济权益保护、秩序保护这三种不同模式而正确界定。数据权益由于其共享性、非竞争性而有别于一般财物的稀缺性、排他性,因此有其特殊的法律属性。要正确解释刑法,必须懂得民法等其他部门法。

劳老师的讲座课件有38页,她一口气讲了三个小时,仍然留下了许多干货未及共享。

绍兴籍法律名家劳东燕教授主讲《刑法解释与刑事辩护》

主持人章雨润律师感慨万分:劳老师今天相当于上了一堂紧凑的刑法总则、分则课,受德日刑法理论影响明显,学理性强,却是刑事司法实践包括刑事辩护最能用的。在座的律师同行无不觉得经过劳老师指导,打开了刑事辩护的广阔天地。

参与讲座的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王珏、越城区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王洪根,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任徐腾飞、公诉部员额检察官王力欣、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员额检察官邱乐庆,各自讲了聆听劳老师讲座的心得,并表达了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追求公平正义的心愿。

有两位听众值得特别推出。一位是我们所的老英雄、77岁的沈世雄律师。这位1967年毕业于杭大哲学系的老先生至今奋战在代理、辩护第一线,每次学习机会都不放过,他精神抖擞地听完了全程。另一位是热爱法律的绍兴聋哑学校教师金永潮,他是绍兴市最美书香家庭的家长,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曾担任学校会计),法律论著的阅读范围远大于一般法律从业者,蔡定剑、季卫东的主要论著都买了细读,这次参加讲座前,他特地购了劳老师的两本专著,请劳老师题名。

绍兴籍法律名家劳东燕教授主讲《刑法解释与刑事辩护》

绍兴籍法律名家劳东燕教授主讲《刑法解释与刑事辩护》

劳东燕教授回乡就那么几天,在这大年二十八,为了绍兴法律人在奔跑路上走对路、走好路,以极大的热情,奉献她的研究成果,指导我们的实践。我们全体法律人真诚地感谢这位杰出绍兴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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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晓 2019年2月12日 上午10:47

    劳东燕老师的刑事辩护思路值得实践中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