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协议
甲方(捐赠方): 乙方(受赠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基于自由、平等的原则就捐赠事宜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捐赠目的
促进某某区作协各项事业发展,赓续“某某文脉”,创建文学高地,支持乙方的文艺创作活动。
第二条 捐赠内容
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
□款项:人民币(大写) 元(¥ )。
□物品:名称 数量 价值 。
第三条 捐赠用途
捐赠款项、物品(以下简称“捐赠财产”)专用于支持乙方的文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组织、交流采风、文艺汇演、场地使用、宣传推广等。
第四条 捐赠方式
捐赠款项的,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捐赠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绍兴市某某区作家协会
开户银行: 中国某某支行
账号: 。。。。。。
捐赠物品的,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捐赠物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地点,或经甲方授权,由乙方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捐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自愿无偿原则,坚持造福文艺事业发展等公益目的,非为任何商业目的,不附带条件,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并视情提供相应的财务和活动报告。
4、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财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返还全部捐赠财产。
5、甲方可以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并享有优先冠名展示。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待条件成熟后举行受赠仪式,并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就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的查询,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按甲方要求及时给予说明或提供相关材料。
4、乙方在举办相应文艺活动时,可以通知邀请甲方参加,征询甲方意愿后,视情予以冠名展示。
5、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捐赠义务为不可撤销义务,如甲方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移交捐赠财产,甲方应承担捐赠财产总金额【 】%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收到捐赠财产后,如未按照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财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返还全部捐赠财产并承担捐赠财产总金额【 】%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本协议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导致迟延履行本协议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将有关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对方,并应依据客观条件及时出具相应证明资料。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