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的交强险保单是否适用上调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

旧的交强险保单是否适用上调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

前言: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那么新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旧交强险保单是否适用上调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

根据银保监会公告(2020年第2号),责任限额上调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施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照原责任限额执行。

所以,通俗来说就是,要想适用上调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交强险保单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还未过期;
2、事故发生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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