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方 | 序号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 法条依据 | 备注 | 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 | 1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36条 | ||
2 | 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形式通知 | 37条 | 提前30日通知 | ||
3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38条1款1项 | 是 | ||
4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38条1款2项 | 是 | ||
5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38条1款3项 | 是 | ||
6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38条1款4项 | 是 | ||
7 |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38条1款5项 (26条第1项) |
是 | ||
8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26条2项 | 是 | ||
9 |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26条3项 | 是 | ||
10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38条2款 | 是 | ||
11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38条1款6项 | 是 | ||
用人 单位 |
1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36条 | 是 | |
2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39条1项 | 劳动者有过错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用提前通知。 | ||
3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39条2项 | |||
4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39条3项 | |||
5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39条4项 | |||
6 |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39条5项 (26条1项) |
|||
7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39条6项 | |||
8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40条1项 | 提前30日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上月) | 劳动者无过错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
9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40条2项 | |||
10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40条3项 | |||
11 |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41条1款1项 | 裁减20人或职工总数10%以上,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经济性裁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
12 |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41条1款2项 | |||
13 |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41条1款3项 | |||
14 |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41条1款4项 | |||
自动 终止 |
1 |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44条1项 | ||
2 |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44条1项 | 是 | ||
3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 44条2项 | |||
4 |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44条3项 | |||
5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44条4项 | 是 | ||
6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 44条5项 | 是 |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44条6项 |
1、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1)按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社平工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