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根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范围。
其次,再看肇事司机在本案中是何身份。
一般来说,负责迎亲的都是新郎新娘的亲朋好友,其开车接送都是出于情义的帮忙行为,虽然会收几百元的红包,但应当认定为是无偿帮忙行为。无偿帮忙,受益人要承担责任。【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肇事司机是新郎新娘从租车公司或婚庆公司雇佣过来负责迎亲的,那么对于雇主(新郎新娘)来说,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对于租车公司或婚庆公司而言,肇事司机是其员工,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租车公司或婚庆公司也有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