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买卖合同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买信息
购买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买地点:绍兴市 宠物店
购买价格:¥ 元 (大写)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按以下方式支付费用:
□付定金 元人民币,宠物交付后支付余额 元人民币。
□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分 期支付费用,每期支付 元人民币。
二、宠物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的该犬/猫的状态如下:
1.品种:____________ 毛色: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生日:____________
2.驱虫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3.疫苗情况:第一针: 第二针: 第三针:
三、健康保障条款
1.保障期:宠物在售出后 ______小时内,若出现传染性疾病(如“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猫瘟”等),乙方(卖家)承担相应责任。
2.检测标准:疾病须在大型宠物诊所使用正规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板测定,或通过血液化验确认。
3.通知与证明:甲方(买家)需在发现疾病后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提供正规宠物医院(具备诊疗许可证,检验医生具有宠物医生职业资格证)出具的证明。
4.处理方式:乙方根据证明情况核实后,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o乙方退还该宠物购买金额;
o更换同品种同品质宠物;
o甲方在乙方店内挑选其他宠物(差价多退少补)。
四、新购宠物注意事项
1.喂养方式:乙方应告知甲方正确的喂养方式,避免宠物暴饮暴食,引发疾病。
2.健康防护:宠物在6月龄以前,应尽量避免接触疾病高危环境(如野犬较多的户外草丛等)。
3.免疫程序:宠物未完成免疫程序前,不得洗澡、不得随意喂食牛奶,并减少接触户外环境。
五、售后服务
1.疾病调理:在宠物购买后 3个月内,若出现传染性疾病,甲方可带宠物至乙方店内免费调理。若在其他宠物医院治疗,乙方不承担相关费用。
2.风险告知:因宠物为活体,乙方无法保证调理过程中宠物百分百存活。若调理过程中宠物死亡,乙方愿意提供以下赔偿:
o半价赔偿一只同等金额的宠物;
o或双方协商其他合理赔偿方式。
3.退换政策:
o在购买后 7天内,若甲方因个人原因不想要宠物,可申请退换货,但需扣除合理费用(如饲养成本、健康检查费用等)。
o超过7天后,因个人原因退换货的要求不予接受。
六、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一方经另一方合理催告仍怠于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2)因一方过错导致另一方人身、财产收到侵害的;
(3)有证据证明一方发布不实言论,经另一方合理催告仍不改正的;
(4)因一方欺骗行为导致另一方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
3.一方当事人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恢复合同尚未签订时的状态,过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七、特别注明
1.检疫证明:因出售的宠物在2个月左右,尚未完成狂犬疫苗接种,无法开具检疫证明。甲方是否愿意在未完成疫苗接种前先行饲养宠物,待3个月接种完狂犬疫苗后,乙方协助开具动物检疫证明。(请在括号内勾选:是 /否 )
2.风险告知:甲方需知悉,在宠物未完成疫苗接种前,可能存在健康风险,乙方对此不承担额外责任。
八、争议解决
1.协商解决: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法律途径:若上述方式仍无法解决的,应按如下方式处理(单选):
☐依法向 绍兴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依法向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修改: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备注:
甲方签字(买家):__________ 乙方签字(卖家):__________
证件及号码:__________ 证件及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