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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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型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张某利用担任某公司仓储部主管的职务便利,多次窃取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234号库房内的瑞康牌马来西亚白虾共计800余箱向羊某、李某出售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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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张胆“拿”走被害人财物,是抢劫还是盗窃?
基本案情 张三闲来无事,溜进一处老屋,想找找屋内有没有值钱的东西。于房间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些金银首饰,便想拿走。这时屋内床上传来一声老人的呵斥,原来老人是房子主人,在张三进入屋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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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和诈骗罪哪个更重
有一种江湖说法:盗窃的看不起抢劫的,而诈骗的又看不起盗窃的。 然而,如果仅对比盗窃罪和诈骗罪,这个后果就没有那么强烈了,尤其当两者的犯罪数额都超过3~10万元的话,基本上就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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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窃罪“一对一”情形下犯罪金额的认定
刑事司法实践中,会遇到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证人之间就案件相关事实陈述不一且没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等情形下,形成所谓案件事实“一对一”的证明状态,主要存在于强奸、贿赂等案件中。从案件类型看,盗窃类案件虽然不是典型的“一对一”情形案件,但从发案频率看,盗窃类案件在基层法院刑事案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在此类案件中,关于犯罪金额的辩解一直是案件事实认定的重难点之一。犯罪金额的认定对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与非罪、刑罚轻重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盗窃案发相对隐蔽,认定犯罪金额时常存在“一对一”情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的盗窃金额与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不一致,给犯罪金额的认定带来困难。实际中,不仅有“一对一”的证据,同时还存在其他间接证据,无论从对疑难复杂案件研究的实用性,还是从完善刑事诉讼证据裁判规则角度来看,都有积极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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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摩托车被刑拘后,律师会见且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摩托车被刑拘后,律师会见且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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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or 1355元,有罪 or 无罪?
前 言 作为青年律师,我也是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法援大军中的一员。2018年8月,我接受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的指派,为未成年人陈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案件经过 接受指派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