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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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通告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通告 为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即日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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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冻结的账户,哪些账户人民法院不能冻结?
1、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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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说清执行:可执行财产范围、可限制行为清单、强有效执行措施
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各地也陆续出台诸多限制“老赖”的措施。强制执行的范围包含什么?对失信被执行人有何限制?有哪些方便快捷强有力的执行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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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区别
“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都能限制被执行人的特定行为,那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就都可以采取“失信”和“限高”措施吗?哪一个才是所谓的“老赖黑名单”?谁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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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后,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吗?
裁判要旨: 虽然徐某在本案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其作为发生争议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为董事成员及经理,根据上述事实,可以认定其对本案债务的履行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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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驾令”出台,法院执行又放新招了
诸暨市人民法院 近日,我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向2名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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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高院: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等纳入失信黑名单
导读: 2020年1月2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要求: 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的查封、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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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2010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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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通告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即《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以来,我院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执行力度持续加大,部分被执行人感受到压力,主动积极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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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执行程序中可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变更法定代表人
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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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后,该如何撤销及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