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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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律说法|企业发出offer后悔“录而不用”,可能要赔偿损失
姚某日前向上海某贸易公司投递简历。2022年6月23日,上海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姚某发出聘用意向书offer并提醒原告签收,报到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时30分,根据聘用意向书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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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律说法|在校学生去用人单位实习,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并无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校实习生虽然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但与用人单位并没有形成人身依附关系,在身份上还是依附于学校。双方不应由劳动法律法规来调整。另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实习生排除在劳动者之外,在校实习生接受用人单位的指示命令,具有从属性,并获取报酬,是实际意义上的劳动者。
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能绝对化,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以绍兴、杭州等地案例进行分析,看看有哪些要素会影响法院对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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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等新型用工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应审慎
主播作为核心人物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何种关系,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和具体的用工形式,并按照认定劳动关系相关标准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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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外卖骑手和互联网平台之间是劳动关系
2018年3月27日至2019年5月8日期间,俞某某在杭州几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几雨公司)“饿了么”桐庐站从事全职配送员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几雨公司也未为俞某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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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转包分包情形下用工主体责任的适用
建设工程转包分包情形下用工主体责任的适用 张瑞曦 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 一、问题的提出 劳动者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各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常常呈现出下图所示的形态,在建筑工程层层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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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例:董事长与公司之间也可以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裁判要旨 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公司与董事之间形成委任关系,从双方法律行为的角度看实为委托合同关系,但二者之间在符合特定条件时还可以同时构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本案当事人被任命为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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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劳动争议具有人身属性,约定管辖法院无效(附详细说明)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去外地处理纠纷,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 有人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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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
裁判规则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成果的多少支付报酬的,两者之间是承揽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于光英诉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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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法发包工程,与承包方雇佣的雇工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答复如下:郭荣林与科力源公司并无身份上的从属和依附关系,不受科力源公司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的制约,也不享有科力源公司的劳动保护、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科力源公司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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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认定—以诚信原则为视角
【法条指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