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的租户在遇到出租人要求变更出租协议,将房屋进行拍卖的情形要如何维权
民商 1298
律师您好:
我是台州一个小超市的老板,在18年租下归集体所有的六间店面房进行个体经营,与村子里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租房协议。经营两年后,村里要求变更协议,说是上级要求将部分店面房拍卖,之前的租房协议作废了,由于我没有见到所谓的上级发布的文件,所以不知道真假(村里所谓“有头有脸的混混”常以自己在村里有背景能帮我保住房子为由来讨要好处)。现在还没看到上级下达的具体文件,我只能被混混蚊子吸血。
请问律师,
1.如果根本没有所谓的上级文件,是村里自行要求将我承租的房屋拍卖,那我能否维权,怎样维权?
2.面对混子的吸血,我能否以敲诈勒索罪起诉他?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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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起诉混混敲诈勒索?或是侵犯我的财产权。
如果我想向公安机关报案,准备哪些证据有助于公安机关立案?
2年前 -
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写违约责任,那我想请问律师,在没有上级文件的前提下,村里是否有自行修改协议的权利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村子具体又有哪些权利。
2年前 -
1、合同是和村委会签订的吗?出租方明显违约了,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也可以解除的同时主张违约责任,至于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违约条款,可以基于损失主张;维权的方式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2、严格来说应该属于民事行为中的趁人之危,可以主张撤销。如果是强制收取保护费,则构成敲诈勒索,涉及刑事犯罪是报案处理,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2年前